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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民宗委2025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报告

2026-02-12 16:05     来源:桂林市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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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市民宗委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主线,认真履职尽责,将法治思维贯穿民族宗教工作全过程,各项工作依法推进,日常事务依法开展,行政权力依法履行,较好地完成了法治政府建设任务。现述职如下:

一、强化思想引领与组织领导,压实法治建设责任

(一)深入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将习近平法治思想纳入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干部职工政治理论学习的核心内容,用好《习近平法治文选》《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纲要(2025版)》等权威读本,全年专题学习4次、研讨交流2次,班子成员带头学深悟透“十二个坚持”,引导全体干部职工深刻把握核心要义与实践要求,切实把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融入民族宗教事务管理各项工作,不断增强运用法治手段处理民族宗教问题的能力。

(二)健全组织领导机制。调整完善市民宗委法治政府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由党组书记任组长,班子成员任副组长,各科室负责人为成员,明确各级职责,确保法治政府建设与民族宗教工作同步推进。

二、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提升依法治理民族宗教事务能效

(一)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主线,依法管理民族事务。一是抓好城市少数民族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工作。进一步发挥桂林市民族事务服务中心“一站式服务平台”积极作用,2025年累计协助各族群众在桂上学、就业、就医等困难116个,排查化解矛盾纠纷36起,及时化解风险矛盾苗头,有效维护社会稳定。二是落实“三项计划”,促进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成功举办“丝路信使”民族团结进步发展联盟城市旅游促进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主题活动,加强了桂林与10省区29个联盟城市在旅游资源开发、市场推广等方面的合作。龙胜各族自治县、红军长征湘江战役纪念馆荣获第十二批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示范单位命名。三是助力民族地区高质量发展。2025年,我市争取各级少数民族发展任务资金9040万元,建设为民办实事项目321个。3个村屯获得广西和美村寨建设赋能“五个家园”建设重点培育试点。指导资源县、兴安县华江瑶族乡分别举办享受自治县待遇30周年、民族乡成立40周年经贸文化系列活动。

(二)坚持我国宗教中国化方向,依法管理宗教事务。抓好宗教领域网络意识形态工作,开展宗教活动场所全覆盖调研。对全市89处宗教活动场所、4处宗教临时活动地点形成“一场所一报告”和3类信息采集表,完成全部场所调研数据录入审核工作。我市3个场所被自治区民宗委列为商业经营活动规范化管理试点单位。

(三)优化政务服务与营商环境。一是依法规范履职行为。动态调整部门权责清单,明确行政许可、行政检查、公共服务等事项的办理依据、流程和时限。全年依法审核办理公民民族成份变更申请337项,均在法定期限内办结,无违法履职情况。二是提升政务服务规范化水平。推进线上线下政务服务融合发展,依托市政务服务平台,完善民族宗教领域政务服务事项办事指南,线上线下“无差别受理、同标准办理”“一次性告知”,减少群众办事跑腿次数。三是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聚焦民族地区经济发展和民贸民品企业发展需求,开展涉企政策法规宣传解读。2025年共审核民贸民品企业优惠贴息贷款申请147笔8.45亿元,贴息金额1967.23万元,切实助力民族地区经济发展。

三、加强执法队伍建设,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一是建强执法队伍。严格落实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制度,全委共有13名干部持有行政执法资格证书,各县区统战(民宗)系统均有2人或2人以上持有行政执法资格证,符合执法基本要求。二是积极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及时主动公开执法信息,规范执法程序。2025年全市民族宗教领域和谐稳定,无行政执法案件。三是全面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结合本单位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编制了各类行政执法流程图和行政服务指南,将法定执法职责分解到具体执法科室、执法岗位,落实行政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制度。全年未收到关于行政执法工作的投诉举报,无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案件。

四、强化法治宣传教育,营造良好氛围

紧扣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主线,结合桂林多民族聚居的地域特色,创新普法形式、丰富普法内容,持续开展民族宗教法律法规宣传教育,推动法治宣传教育进乡村、进社区、进学校、进宗教活动场所。一是突出普法重点内容。围绕《宪法》《民族区域自治法》《宗教事务条例》《中国公民民族成份登记管理办法》以及《桂林市漓江洲岛滩涂保护规定》《桂林市旅游市场秩序管理条例》等4部桂林地方性法规,结合“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月”“宗教政策法规学习月”等活动,开展针对性普法宣传,引导各族群众、宗教界人士树立正确的国家观、历史观、民族观、文化馆、宗教观,牢固树立“国大于教、国法大于教规、教民首先是公民”的意识。二是创新普法宣传形式。依托“广西三月三”等民族传统节日,开展“法治伴你行”系列普法活动,通过文艺汇演、有奖竞答、现场咨询等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将法治知识与民族文化深度融合。全年通过市民宗委微信公众号发布法治宣传信息32条、发放宣传资料800余份、开展现场普法活动6场,覆盖群众3000余人次。推动法治精神深入人心,引导各族群众自觉尊法学法守法用法。三是筑牢基层普法阵地。在全市所有宗教活动场所设立法治宣传角、张贴宣传海报,开展国旗国歌、宪法和法律法规、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民族团结进步创建进宗教活动场所活动。分别举办全市民族宗教政策法规培训班、农村宗教治理专题培训班和全市宗教教职人员政策法规培训班,对基层统战、宗教工作干部、村“两委”委员和宗教教职人员进行轮训,参训近700人次,提升基层宗教工作人员发现和处置宗教问题的能力。

五、存在的不足

(一)法治学习与实践融合不够深入。

(二)法治化履职能力有待提升。

(三)普法宣传教育力度还需进一步加强。

六、下一步工作计划

按照市委依法治市工作部署,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提升依法行政能力,促进民族宗教工作广大干部群众法治意识和法治素养,为全市民族团结、宗教和顺、社会和谐做出贡献。

(一)推进民族宗教事务治理法治化再上新台阶。认真履行民族宗教工作部门法治建设职责,完善依法决策机制、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加强规范性文件管理、深化普法教育等方面加快民族宗教领域法治建设。持续深化民族宗教政务服务改革,提高人民群众的满意度和获得感。

(二)规范执法行为提升执法水平。认真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领导干部任前法律知识考试等制度,继续加强对干部职工的法治教育培训,积极强化法治意识、责任意识、服务意识。认真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工作要求,切实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

(三)依法维护民族宗教领域稳定。结合我市普法规划实施,抓好新颁布法律的普及宣传学习。充分利用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月、宗教法规学习月、“五进”等载体组织开展各类法律的普及宣传学习,不断增强法治教育宣传实效。通过普法宣传学习教育和依法治理共同推进,不断提升民族宗教工作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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