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桂林市民族事务委员会
2024年度部门决算
目 录
第一部分:桂林市民族事务委员会概况
一、本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情况
第二部分:桂林市民族事务委员会2024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表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二:收入决算表
表三:支出决算表
表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表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表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表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表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表十:预算绩效自评情况表
第三部分:桂林市民族事务委员会2024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24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二、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三、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2024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决算情况。
五、2024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
六、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八、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桂林市民族事务委员会概况
一、本部门职责
桂林市民宗委本级基本职责:
(一)组织开展民族宗教理论、政策、民族宗教工作重大问题的调查研究,提出有关民族宗教工作的意见建议。组织开展民族宗教理论、政策、法律法规和基本知识的宣传教育工作。
(二)负责协调推动市民族工作委员会单位及相关部门履行民族工作相关职责,促进民族政策在经济发展和社会事业有关领域的实施、衔接,对政府部门开展民族工作进行业务指导。
(三)负责督促检查民族宗教政策、法律法规的贯彻执行情况,起草有关民族宗教事务规范性文件。研究提出协调民族宗教关系的工作建议,协调处理民族关系中的重大事项,保障少数民族合法权益,依法保护公民的宗教信仰自由和正常的宗教活动,维护宗教界合法权益。
(四)负责拟订少数民族事业等专项规划,监督检查规划实施情况,参与拟订少数民族和少数民族聚居区经济社会相关领域的发展规划,促进建立和完善少数民族事业发展综合评价监测体系,推进实施民族宗教事务服务体系和民族事务管理信息化建设。
(五)研究分析少数民族和少数民族聚居区的经济发展和社会事业方面的问题并提出建议意见,配合承办少数民族聚居区的扶贫事宜。组织协调民族贸易、民族特需用品生产政策的落实。
(六)会同市财政局管理民族宗教工作经费、少数民族发展资金,参与其他有关少数民族聚居区专项资金分配、使用的监督和管理。
(七)组织指导自治县、民族乡成立逢 10 周年的庆祝活动。
(八)在教育主管部门的总体规划指导下,帮助解决民族教育中的困难;推动少数民族文化、卫生、体育事业;承办全市少数民族文艺会演和少数民族传统体育运动会等相关事宜;指导民族古籍的搜集、整理、出版工作。
(九)参与拟订少数民族人才队伍建设规划,联系少数民族干部,协助有关部门做好少数民族干部的培养、教育和使用等工作。
(十)负责组织协调民族宗教工作领域有关对外和对港澳台 交流与合作,参与涉及民族宗教事务的对外宣传工作,办理有关 少数民族涉外事宜。
(十一)依法加强对宗教事务的管理,配合政法部门揭露和打击利用宗教进行的违法犯罪活动,抵御境外宗教势力的渗透活动。
(十二)对宗教团体和宗教界人士进行爱国守法教育,巩固和发展同宗教界人士的爱国统一战线。帮助宗教团体在宪法和法律范围内按照自身特点独立自主开展工作,帮助做好对宗教职业人员的选拔和培养工作。
(十三)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桂林市民族事务服务中心基本职能:贯彻执行国家、自治区及桂林市有关民族和宗教工作的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促进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对外地来桂林市辖城区内暂住且因沟通交流困难的少数民族群众提供流动人口业务服务,组织学习国家政策法规、国家通用语言文字等,组织民族文化交流活动指导县(市、区)相关少数民族服务站点业务等工作。
二、机构设置情况
桂林市民宗委本级属于财政全额拨款的正处级别的行政机关,内设机构5个:办公室、政策法规科、经济社会发展科、宗教一科、宗教二科等5个职能科(室)。单位预算代码026001。
桂林市民族事务服务中心为隶属于市民宗委管理的公益一类财政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单位预算代码026002。
第二部分:桂林市民族事务委员会2024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表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二:收入决算表
表三:支出决算表
表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表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表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表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表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表十:预算绩效自评情况表
上述报表详见附件:《026桂林市民族事务委员会2024年度部门决算公开报表》
第三部分:桂林市民族事务委员会2024年度部门决算
情况说明
一、2024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一)本部门2024年度总收入1004.33万元,其中本年收入996.64万元,较2023年度决算数增加112.59万元,增长12.63%。收入具体情况如下:
1.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816.48万元,为市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较2023年度决算数增加30.16万元,增长3.84%,主要原因是合理规划收入结构,财政收入来源调整,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比例增长。
2.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79.71万元,为市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较2023年度决算数增加0.98万元,增长1.24%,主要原因是合理规划收入结构,财政收入来源调整,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增长。
3.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00万元,为市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与上年持平。
4.事业收入0.00万元,为事业单位开展业务活动取得的收入。与上年持平。
5.经营收入0.00万元,为事业单位在业务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与上年持平。
6.其他收入100.45万元,为预算单位在“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之外取得的收入。较2023年度决算数增加88.27万元,增长724.71%,主要原因是合理规划收入结构,财政收入来源调整,其他收入比例增长。
7.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含专用结余)0.00万元,主要是所属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及“其他收入”不能保证其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非财政拨款结余、专用结余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较2023年度决算数减少5.91万元,下降100.00%,主要原因是合理规划收入结构,财政收入来源调整。
8.上年结转和结余7.69万元,为以前年度支出预算因客观条件变化未执行完毕、结转到本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较2023年度决算数减少0.90万元,下降10.48%,主要原因是合理规划收入结构,财政收入来源调整。
(二)本部门2024年度总支出1004.33万元,其中本年支出1002.29万元,较2023年度决算数增加112.59万元,增长12.63%。支出具体情况如下: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537.70万元,主要用于本单位的行政运行、一般行政管理事务、参政议政支出。较2023年决算数减少93.21万元,下降14.77%,主要原因是合理规划支出结构。
2.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类)60.11万元,主要用于深入开展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宣传教育,开展“广西三月三”等文化活动,深入落实各族青少年交流计划、各族群众互嵌式发展计划、旅游促进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计划引导各族群众不断增进“五个认同”。较2023年决算数增加60.11万元,增长100.00%,主要原因是根据实际工作需要调整支出。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126.26万元,主要用于按照国家政策规定养老保险缴费及本单位离退休人员生活补助支出。较2023年决算数增加32.09万元,增长34.08%,主要原因是缴费基数的调整以及人员增加。
4.卫生健康支出(类)44.69万元,主要用于按照国家政策规定缴纳医疗保险、医疗补助。较2023年决算数增加1.08万元,增长2.48%,主要原因是缴费基数的调整以及人员增加。
5.城乡社区支出(类)79.71万元,主要用于城乡基础设施建设。较2023年决算数增加0.98万元,增长1.24%,主要原因是根据实际工作需要调整支出。
6.农林水支出(类)13.00万元,主要用于农业基础设施建设。较2023年决算数增加13.00万元,增长100.00%,主要原因是根据实际工作需要调整支出。
7.住房保障支出(类)37.45万元,主要用于按照国家政策规定补贴职工的住房公积金。较2023年决算数减少1.38万元,下降3.55%,主要原因是在职人数减少。
8.其他支出(类)103.36万元,主要用于农村基础设施建设。较2023年决算数增加103.36万元,增长100.00%,主要原因是根据实际工作需要调整支出。
9.结余分配0.02万元,为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专用结余、缴纳所得税和转入非财政拨款结余等。较2023年决算数增加0.02万元,增长100.00%,主要原因是合理规划支出结构。
10.年末结转和结余2.02万元,为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较2023年决算数减少3.48万元,下降63.27%,主要原因是合理规划支出结构。
二、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桂林市民族事务委员会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816.48万元,较2023年度决算数增加30.16万元,增长3.84%。其中:基本支出581.36万元,项目支出235.12万元。
桂林市民族事务委员会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661.71万元,支出决算为816.4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23.39%。支出具体情况如下:
(一)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年初预算为454.10万元,支出决算数为534.9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7.81%,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合理规划支出结构。
(二)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类)年初预算为0.00万元,支出决算数为60.11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根据实际工作需要调整支出。
(三)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年初预算为108.48万元,支出决算数为126.2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6.39%,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根据实际工作需要调整支出。
(四)卫生健康支出(类)年初预算为56.70万元,支出决算数为44.6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78.82%,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缴费基数的调整以及人员增加。
(五)农林水支出(类)年初预算为0.00万元,支出决算数为13.00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根据实际工作需要调整支出。
(六)住房保障支出(类)年初预算为42.43万元,支出决算数为37.4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8.26%,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在职人员减少。
三、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581.36万元,支出具体情况如下:
(一)工资福利支出480.9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9.42%,造成差异的原因是在职人员减少。
(二)商品和服务支出52.6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79.48%,造成差异的原因是在职人员减少。
(三)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47.7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82.75%,造成差异的原因是经济分类使用的调整。
四、2024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决算情况
桂林市民族事务委员会2024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79.71万元,较2023年度决算数增加0.98万元,增长1.24%。其中:基本支出23.34万元,项目支出56.36万元。
桂林市民族事务委员会2024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年初预算为135.00万元,支出决算为79.7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59.04%。支出具体情况如下:
(一)城乡社区支出(类)年初预算为135.00万元,支出决算数为79.7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59.04%,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根据实际工作需要调整支出。
五、2024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
桂林市民族事务委员会2024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0.0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00万元,项目支出0.00万元。
桂林市民族事务委员会2024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年初预算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0.00万元,本年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
六、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4年度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 1.8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9.47%,比上年增加1.32万元,主要原因是我市成功创建成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市后,全国各地来我市考察学习参观的人数激增。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0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0.00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1.89万元。
具体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万元,与上年持平。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0.00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00万元,与上年持平。
公务用车运行支出0.00万元,与上年持平。
(三)公务接待费支出1.8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9.47%,比上年增加1.32万元,主要原因是我委严格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要求,认真执行公务接待管理办法,严格控制了接待支出。国内公务接待批次22次,人次148次,国(境)外公务接待批次0次,人次0次。其中:外事接待批次0次,人次0次。
七、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4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52.61万元,比年初预算数减少13.58万元,下降20.52%,主要原因是人员减少及严格控制支出。比上年决算数减少14.10万元,下降21.14%,主要原因是人员减少及严格控制支出。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4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25.75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25.75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0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0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00万元,占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的0.00%;货物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货物支出金额的0.00%;工程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工程支出金额的0.00%;服务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服务支出金额的0.00%。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4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0辆,其中:副部(省)级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 0台(套)。
八、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一)整体支出绩效自评结果。
2024年度部门整体绩效目标考核结果为一等。
(二)项目支出绩效自评结果。
市民宗委本级2024年初申请一般公共预算拨款796.71万元,年度预算调整150.19万元,调整后的预算946.9万元,全年执行数为854.8万元,全年预算执行率90.3%,自评得分9.03。其中:专项项目8个,金额合计270.82万元,因合理规划支出结构,科学使用项目支出,最终决算项目实际支出221.97万元,执行率为81.86%。按照项目支出绩效评价指标体系,本单位2024年度项目支出评价平均得分为90分,评价等级全部为一等。
(三)部门绩效评价结果。
本部门2024年度部门绩效评价结果为一等。
(四)财政绩效评价结果。
2024年度部门整体绩效目标考核结果为合格。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自治区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五、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含专用结余):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专用结余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 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纳入自治区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自治区本级各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事业)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及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附件:026桂林市民族事务委员会2024年度部门决算公开报表
关联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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