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体版| 繁体版
支持IPv6
当前位置:首页 > 政民互动 > 民意征集

桂林市创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市倡议书

2023-11-24 16:15     来源:桂林市民宗委     作者:政法科
收藏 我要收藏 公共资源调用站点 文章分享
分享 微信
头条
微博 空间 qq
【字体: 打印

全市各族干部群众:

桂林是一座多民族聚居的有2100多年历史的文化名城,是全市500多万同胞的幸福家园。

2020年市委、市政府决定启动创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市工作,这是我市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一项重要举措,对推动我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开启桂林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具有重大的现实意义和深远的历史意义。  

为此,我们向全市各族干部群众发出倡议:

一、坚定信念,高举民族团结旗帜。我们要通过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让各民族像石榴籽一样紧紧拥抱在一起,不断凝聚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磅礴力量。全市干部群众要树牢汉族离不开少数民族、少数民族离不开汉族、各少数民族之间也相互离不开的思想,增进对伟大祖国的认同、对中华民族的认同、对中华文化的认同、对中国共产党的认同、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认同,做到知我中华、爱我中华、强我中华,始终发扬“中华民族一家亲、同心共筑中国梦”的民族精神,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坚决维护祖国统一、民族团结、社会和谐稳定。

二、手足相亲,自觉维护民族团结。民族团结是各族同胞的生命线,是社会稳定、经济发展、百姓安居乐业的幸福源泉。我们要坚决维护和促进民族团结,“从我做起,从小事做起”,“说有利于民族团结的话,做有利于民族团结的事”。积极传承、弘扬中华民族优秀文化,牢固树立正确的祖国观、民族观、文化观、历史观,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引领,构建各民族共有精神家园,形成各民族手足相亲、守望相助、和睦相处、和衷共济、和谐发展的民族关系。

三、齐心协力,积极参与创建活动。树立“主人翁”意识,积极主动参与创建各项活动,用实际行动促进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共同营造各民族共居、共学、共事、共乐的和谐氛围,形成民族团结人人有责、人人尽责的良好社会新风尚。

中华民族一家亲,同心共筑中国梦,让我们更加紧密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手拉手、肩并肩、心连心,为建设壮美广西、共圆复兴梦想贡献桂林力量;让我们同舟共济、奋力拼搏,让民族团结进步之花在桂林长久盛开,为实现创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市目标而努力奋斗!

文件下载:

关联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