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10-18 15:06
来源:市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
作者:桂林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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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桂林市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广西工作论述的重要要求和对桂林的重要指示精神,始终牢记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保护好漓江、保护好桂林山水的殷切嘱托。在生态文明建设地方立法上蹄疾步稳,把“两个保护”作为立法工作的重中之重,统筹协调推进,初步形成“两个保护”的地方性法规体系,为各族群众共建共享宜居康寿美丽家园建提供坚强法治保障。
坚持高位推动。将立法工作列入市委常委会工作要点,多次召开市委常委会会议听取立法工作汇报,研究解决立法重大问题,对全市立法工作作出部署安排。建立健全立法工作机制,制定《桂林市立法规划和立法计划编制工作办法》《桂林市立法调研工作办法》等12项全市立法工作制度。全面落实桂林市地方立法工作“双组长”制度,成立“两个保护”立法工作专班,形成全过程推动立法工作的强大合力。
坚持提质增效。立法理念由“大而全”向“小而精”逐步转变,聚焦制约“两个保护”的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保护和修复的痛点、难点、堵点等突出矛盾和问题“对症下药”,增强“两个保护”法规条款的针对性、适用性、可操作性。
坚持民主法治。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拓宽人民群众、社会各界有序参与立法的途径和方式。通过23个基层立法联系点等平台,立法各环节广泛征集各方意见建议,多元渠道反馈吸纳,使地方立法符合规律、切合实际,更加顺应民心、反映民意、集中民智。
目前,桂林市已制定的17部地方性法规中,涉及“两个保护”的有10部,初步构建起以《广西壮族自治区漓江流域生态环境保护条例》为引领,以《桂林市漓江风景名胜区管理条例》《桂林市喀斯特景观资源可持续利用条例》为主干,以《桂林市青狮潭水库饮用水水源保护管理规定》《桂林市禁止乱挖滥采砂石土矿产资源规定》等法规为“枝叶”的地方性法规体系,成为广西甚至全国生态文明建设立法生动法治实践的典范。2023年,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简报》向全国人大系统专题推介桂林立法工作经验。
下一步,桂林市继续发挥好立法在宜居康寿美丽家园建设中的引领推动作用,拓展“两个保护”立法广度,为桂林市世界级旅游城市建设,推进广西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示范区建设提供法治力量。
来源:桂林日报/编辑:何雁容/初审:陈鹏/审核:李冠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