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桂林市民宗系统行政裁量权基准按照《自治区民宗委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民宗系统行政处罚裁量权规则〉和〈广西壮族自治区民宗系统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等四个行政裁量权基准的通知》(桂民宗发〔2023〕239号)执行。
自治区民宗委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民宗系统行政处罚裁量权规则》和《广西壮族自治区民宗系统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等四个行政裁量权基准的通知.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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