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桂林市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
2023年度部门决算
目 录
第一部分:桂林市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概况
一、本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情况
第二部分:桂林市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2023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表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二:收入决算表
表三:支出决算表
表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表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表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表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表九: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表十:预算绩效自评情况表
第三部分:桂林市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23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二、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三、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2023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决算情况。
五、2023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
六、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八、预算绩效自评工作情况。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桂林市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概况
一、本部门职责
1、贯彻执行党中央、国务院,自治区党委、政府和市委、市政府关于民族宗教工作的方针、政策,组织开展民族宗教理论、民族宗教政策、民族宗教工作重大问题的调查研究,提出有关民族宗教工作的意见建议。组织开展民族宗教理论、民族宗教政策、民族宗教法律法规和民族宗教基本知识的宣传教育。
2、负责协调推动市民族工作委员会单位及相关部门履行民族工作相关职责,促进民族政策在经济发展和社会事业有关领域的实施、衔接,对政府系统开展民族工作进行业务指导。
3、负责督促检查民族宗教政策、法律法规的贯彻执行情况,根据市人民政府要求,起草有关民族宗教事务地方性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草案。研究提出协调民族宗教关系的工作建议,协调处理民族关系中的重大事项,协调处理民族宗教合法权益,参与协调涉及民族宗教因素的稳定工作。
4、负责拟订少数民族事业专项规划,监督检查规划实施情况,参与拟订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经济社会相关领域的发展规划,促进建立和完善少数民族事业和宗教发展综合评价监测体系,推进实施民族宗教事务服务体系和民族宗教事务管理信息建设。
5、研究分析少数民族和少数民族聚居地区的经济发展和社会事业方面的问题并提出建议意见,配合承办民族地区的扶贫事宜。组织协调民族贸易、民族特需用品生产政策的落实。
6、协同市财政局管理民族宗教工作经费、少数民族发展资金,参与其他有关少数民族地区专项资金分配、使用的监督和管理。
7、承办市民族团结进步表彰活动,组织指导民族自治县、民族乡成立逢10周年的庆祝活动。
8、在教育主管部门的总体规划指导下,帮助解决民族教育中的特殊困难;推动少数民族文化、卫生、体育事业;承办全市少数民族文艺会演和市少数民族传统体育运动会等相关事宜;指导民族古籍的搜集整理、出版工作。
9、参与拟订少数民族人才队伍建设规划,联系少数民族干部,协助有关部门做好少数民族干部的培养、教育和使用等工作。
10、负责协调民族工作领域有关对外和对港澳台交流与合作,参与涉及民族事务的对外宣传工作,办理有关少数民族涉外事宜。
11、依法加强对宗教事务的管理,协调宗教组织和信教公民在宗教问题上与社会其他方面的关系;配合政法部门揭露和打击利用宗教进行的违法犯罪活动,抵制境外宗教势力的渗透活动。
12、对宗教团体和宗教人士进行爱国守法教育,巩固和发展同宗教人士的爱国统一战线,调动宗教界的积极性,为构建和谐桂林贡献力量。帮助宗教团体在宪法和法律范围内按照自身特点独立自主开展工作,帮助他们做好对宗教职业人员的选拔、培养工作。
13、承办市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情况
1、机构设置
桂林市民宗委本级属于财政全额拨款的正处级别的行政机关,内设机构5个:办公室、政策法规科、经济社会发展科、宗教一科、宗教二科等5个职能科(室)。
桂林市少数民族服务中心为隶属于市民宗委管理的公益一类财政全额拨款事业单位。
2、编制现状及人员构成
根据市委、市政府办发〔2019〕31号文件精神,市委编办核定我委编制人数16名,其中:行政编14名,工勤事业编2名。职位编制为主任1名,副主任3名;正科级领导职数6名,副科级领导职数1名,后勤服务聘用人员控制数2名。现有在职人员21人,其中主任1人,副主任3人,二级调研员1人,四级调研员2人,科级以下干部12人,工勤人员2人。退休人员15人。
桂林市少数民族服务中心根据编办文件核定全额拨款事业编制人数8名,设主任(正科长级)1名,副主任(副科长级)2名。单位兼职副主任由市民宗委、市公安局根据工作需要商相关单位选派。2023年人员招录完成,实际在岗人数5人。
第二部分:桂林市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2023年度部门决算报表(具体见附件1)
表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二:收入决算表
表三:支出决算表
表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表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表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表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表九: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表十:预算绩效自评情况表
第三部分:桂林市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23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一)本部门2023年度收入总计877.23万元, 与2022年度决算数1027.68万元相比,减少150.45万元,下降17.1%。收入具体情况如下:
1、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786.32万元,为市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较2022年度决算数减少214.93万元,下降27.33%,主要原因是人员退休、节约经费开支。
2、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78.73万元,为市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较2022年度决算数增加78.73万元,增长100%。增长主要原因是实际工作需要。
3、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为市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较2022年度决算数增加0万元,增长0% 。
4、事业收入0万元,为事业单位开展业务活动取得的收入。较2022年度决算数增加0万元,增长0%。
5、经营收入0万元,为事业单位在业务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较2022年度决算数增加0万元,增长0%。
6、其他收入12.18万元,为预算单位在“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之外取得的收入。较2022年度决算数减少10.37万元,下降85%,主要原因是收到其他单位转来的专项经费较上年减少。
7、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5.91万元,主要是所属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及“其他收入”不能保证其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较2022年度决算数增加5.91万元,增长100%。增长主要原因是实际工作需要。
8、上年结转和结余8.59万元,为以前年度支出预算因客观条件变化未执行完毕、结转到本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较2022年度决算数增加4.71万元,增长54%。主要原因为实际情况开支。
(二)本部门2023年度总支出886.24,较2022年度决算数减少141.44万元,下降15.95%。支出具体情况如下: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630.90万元:主要用于本单位的行政运行、一般行政管理事务、参政议政支出。较2022年度决算数减少194.58万元,下降30.8%,主要原因是根据实际工作需要调整支出。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94.16万元:主要用于按照国家政策规定养老保险缴费及本单位离退休人员生活补助支出。较2022年度决算数增加7.02万元,增长7.45%。主要原因是缴费基数的调整。
3、卫生健康支出43.6万元:主要用于按照国家政策规定医疗保险医疗补助缴费。较2022年度决算数减少5.59元,下降12.82%。主要原因是退休人员增加,在职人员减少。
4、农林水支出0万元:较2022年度决算数减少1.47万元,下降100%。主要原因是根据实际工作需要开支。
5、住房保障支出38.82万元:主要用于按照国家政策规定向职工发放的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购房补贴等住房改革方面的支出。较2022年度决算数增加0.84万元,增长2.16%。主要原因是缴费基数的变化。
6、其他支出0万元:较2022年度决算数减少17.86万元,下降100%。主要原因是实际工作需要。
7、年末结转和结余5.5万元, 为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较2022年度决算数减少3.16万元,下降55.63%,主要原因是专项资金的结转减少。
二、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本部门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886.23万元,较2022年度决算数减少115.02万元,下降12.98%。其中:基本支出612.22万元,项目支出274.01万元。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957.02万元,支出决算为886.2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2.58%。
按功能分类项级科目分析如下:
(一)行政运行年初预算为379.27万元,支出决算为410.2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7.5%。预决算差异的原因:根据实际工作需要。
(二)其他民族事务支出年初预算为21万元,支出决算为171.2万元。预决算差异的原因:根据实际工作需要。
(三)宗教事务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24.08万元。预决算差异的原因:根据实际工作需要。
(四)行政单位离退休年初预算为14.37万元,支出决算为20.7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44%。预决算差异的原因:离退休人员的变化,主要用于行政单位离退休人员生活补助及相关支出。
(五)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年初预算为49.50万元,支出决算为48.9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8.92%。预决算差异的原因:缴费基数的变化,主要用于行政单位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六)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年初预算24.75万元,支出决算为24.4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8.91%。主要用于行政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
(七)行政事业单位医疗年初预算28.46万元,支出决算为23.5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2.78%。预决算差异的原因:缴费基数的变化,主要是按照国家政策规定缴纳的医疗保险医疗补助缴费。
(八)公务员医疗补助年初预算20.83万元,支出决算为20.0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6.2%。预决算差异的原因:缴费基数的变化,主要是按照国家政策规定缴纳的公务员医疗补助。
(九)其他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基金为78.73万元,支出决算为78.7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十)住房公积金年初预算为37.12万元,支出决算为38.8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4.57%。预决算差异的原因:缴费基数的变化,主要是单位用于按照国家政策规定向职工发放的住房公积金。
三、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524.33万元,支出具体情况如下:
(一)工资福利支出506.1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7%。预决算差异为在职人员职级调整及各项社保基数调整。
(二)商品和服务支出66.7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预决算差异为0。
(三)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18.2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7%。预决算差异原因为经济分类使用的调整。
四、2023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决算情况
桂林市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2023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78.73万元,较2022年度决算数增加78.73万元。增长100%。其中:基本支出0万元,项目支出78.73万元。2023 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年初预算为176.5万元,支出决算为78.7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44.6%。差异的原因为实际工作需要。
五、2023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
桂林市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2023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2023 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
六、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0.5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28.1%,比上年减少1.11万元。减少51.35%。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0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0.57万元,比上年减少1.11万元,下降51.35%。减少原因:我委严格贯彻落实“八项规定”要求,认真执行公务接待管理办法,严格控制了接待支出。
具体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较上年无增减变化。
(二)市民宗委参与公车改革后本单位已无公务用车,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0万元,较上年无增减变化。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市民宗委参与公车改革后本单位已无公务用车),比上年增减(减少)0万元.
公务用车运行支出0万元,比上年增减(减少)0万元,
(三)公务接待费支出0.5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较上年减少1.11万元,下降51.35%。下降原因同上所述。2023年国内公务接待批次11次,人次63次,国(境)外公务接待批次0次,人次0次。
七、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3年度无机关运行经费支出。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3年度无政府采购支出。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0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八、预算绩效自评工作情况。
我单位按照《桂林市财政局关于开展市本级预算绩效自评工作的通知》﹝市财绩效〔2024〕3号﹞要求,认真对照项目库入库时设定的绩效目标,通过定量评价和定性分析的方法,从投入、过程、产出、效益四个方面对规定项目进行了绩效自评。
绩效自评项目共6个,涉及财政资金 381.7万元,占单位项目支出总额的100%。
6个中6项目评为一等,占项目总数比例100%。
同时,按照工作要求,本部门组织开展了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自评等级为一等。
部分重点项目绩效自评情况
“少数民族工作专项”项目绩效自评情况: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自评得分为96.26分,评级为一等,项目执行数为26万元。
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全年开展“百里漓江石榴红”“红领巾巡讲团”“桂姐姐宣讲团”铸牢主题宣讲260多场,举办“中华民族大团结主题邮票特展全国巡展第一站—桂林巡展”,观展人数超7万人。全市中小学校组织开展各族青少年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实践教育等活动计51场,覆盖1.3万人次;开展主题队课共计2889场。与内蒙古兴安盟、江苏泰州市、云南楚雄州开展民族团结跨区域联盟协作交流活动,组织跨省区交流活动20余次,覆盖青少年1200余人。在全州县、灌阳县的易地搬迁安置点建设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示范试点,七星区辰山社区被国家民委列为首批全国互嵌式社区环境建设试点示范项目。新增广西民族特色村寨5个。进一步深化了我市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桂林市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五、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专用结余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 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纳入自治区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自治区本级各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附件:桂林市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2023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桂林市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
2024年9月27日
关联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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