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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民宗委关于领导工作分工及联系县(市、区)的通知
各县(市、区)民宗局(服务中心),委各科室,市少数民族语言文字委员会、市少数民族服务中心:
根据领导调整和工作需要,经委党组研究决定,对委领导分工及联系县区进行明确,现通知如下:
戴伟鹏 (党组书记、主任):主持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少数民族语言文字委员会全面工作。
李冠宇(党组成员、副主任):协助主任工作,分管宗教一科、宗教二科,负责党建、意识形态、党风廉政、行政审批事项和工会工作。负责第15届少数民族传统体育运动会工作。联系永福县、阳朔县、平乐县、荔浦市、象山区、雁山区。
黄有能(党组成员、副主任):协助主任工作,分管桂林市少数民族服务中心、政策法规科、经济社会发展科,负责创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市、建设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示范区、创建文明城和少数民族语言文字工作,乡村振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联系龙胜各族自治县、灌阳县、全州县、兴安县、资源县、恭城瑶族自治县、秀峰区、七星区。
刘伟(党组成员、副主任):协助主任工作,分管办公室,负责绩效考评、干部人事、宣传信息、文电档案、财务、保密、节能减排工作。联系灵川县、临桂区、叠彩区。挂职期间工作由李冠宇副主任兼管。
吴永合(二级调研员):协助主任工作,负责自治县、民族乡逢十周年庆祝活动筹备工作。
潘天秀(三级调研员):协助李冠宇副主任工作。
盘进庆(四级调研员):协助李冠宇副主任工作,负责少数民族文物图谱—广西卷(桂林分卷)编撰工作。
桂林市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
2022年5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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