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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民宗发〔2021〕1号
各县(市、区)民族宗教事务局(服务中心),委各科室,少数民族语言文字委员会:
根据领导调整和工作需要,经委党组研究决定,对委领导分工及联系县区进行明确,现通知如下:
杨海芬 (党组书记、主任):主持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少数民族语言文字委员会全面工作。
李冠宇(党组成员、副主任):协助主任工作,分管宗教一科、宗教二科,负责党建、意识形态、党风廉政工作和行政审批事项。联系永福县、阳朔县、平乐县、荔浦市、象山区、雁山区。
黄有能(党组成员、副主任):协助主任工作,分管政策法规科、经济社会发展科,负责创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市、创建文明城和少数民族语言文字工作。联系灌阳县、龙胜各族自治县、资源县、恭城瑶族自治县、秀峰区、七星区。
刘伟(党组成员、副主任):协助主任工作,分管办公室,负责绩效考评、宣传工作。联系灵川县、全州县、兴安县、临桂区、叠彩区。
吴永合(二级调研员):协助黄有能同志工作。
潘天秀(三级调研员):协助李冠宇同志工作。
盘进庆(四级调研员):协助刘伟同志工作。
覃毅学(副处级干部):协助刘伟同志工作。
桂林市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
2021年1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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